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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示
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的《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指引》


2023年12月

为了向注册中介人提供有关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推销活动(电话推销)的指引,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发出了《以自来推销电话进行销售的指引》(简称《指引》),指引已于2023年9月1日生效。

《指引》旨在订明有关电话推销的相关要求和适用措施,当中一共列出十三项措施,每项均附有详细解说为注册中介人提供进一步指导。例如,主事中介人需要提供一个指定电话号码以便公众查询及核实来电者身分。此外,为了方便公众核实来电者身分,进行电话推销的人士应在开始通话时向接电者准确和充分地提供以下资料 :

  1. 来电者全名;
  2. 如来电者是附属中介人,提供来电者的强积金注册编号;
  3. 授权来电者致电的主事中介人名称;
  4. 致电的目的;以及
  5. 主事中介人指定的电话号码,让接电者核实来电者身分。

公众可于积金局网站(http://www.mpfa.org.hk/) 查阅《指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