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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的《以自來推銷電話進行銷售的指引》2023年12月
為了向註冊中介人提供有關以自來推銷電話進行推銷活動(電話推銷)的指引,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出了《以自來推銷電話進行銷售的指引》(簡稱《指引》),指引已於2023年9月1日生效。
《指引》旨在訂明有關電話推銷的相關要求和適用措施,當中一共列出十三項措施,每項均附有詳細解說為註冊中介人提供進一步指導。例如,主事中介人需要提供一個指定電話號碼以便公眾查詢及核實來電者身分。此外,為了方便公眾核實來電者身分,進行電話推銷的人士應在開始通話時向接電者準確和充分地提供以下資料 :
- 來電者全名;
- 如來電者是附屬中介人,提供來電者的強積金註冊編號;
- 授權來電者致電的主事中介人名稱;
- 致電的目的;以及
- 主事中介人指定的電話號碼,讓接電者核實來電者身分。
公眾可於積金局網站(http://www.mpfa.org.hk/) 查閱《指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