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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管局或其职员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十分重视公众对保监局和其员工提供的服务的意见,所有关于保监局及其员工履行职责的投诉均会严肃处理。如你对保监局或其员工履行(或未能履行)职责有所不满,你可以向保监局作出投诉。以下投诉并不属于本程序的涵盖范围,包括:

  • 任何对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的投诉
  • 任何对保监局在履行法定职能期间所执行的政策的投诉;
  • 任何有关保监局或任何职员在履行法定职能期间所作的营运决定的投诉;
  • 任何具表面証据为贪污的投诉;及
  • 任何具表面証据为刑事罪行的投诉。

如何向保监局作出投诉

为确保保监局可以适时、有效处理你的投诉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以下资料:

  • 被投诉者之姓名/组别名称;
  • 你的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号码;
  • 你的投诉指控详情及相关証明文件;及
  • 确认你同意让保监局及其他获授权人士使用你提供的个人资料以跟进有关投诉。

你可以将书面投诉以下列方式递交予保监局秘书处。联络资料为:

邮寄: 保险业监管局
香港黄竹坑香叶道41号19楼
(收件人: 保险业监管局秘书处)
传真: (852) 3753 381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提出投诉的时限

一般而言,只有在你知悉有关投诉当日起计一年内作出的投诉才会受理。除非你能够为延误投诉提供合理解释,我们才会对超出时限的投诉展开调查。


保监局如何处理你的投诉

所有投诉绝对保密,保监局会在7个工作天内确认收到你的投诉。我们会小心审阅你所提供的资料并作出适当跟进。

如果你在投诉中未有提供身份及联络资料 ("匿名投诉"),我们将难以跟进有关投诉及未能回复,同时亦有可能阻碍调查进度。


投诉人持续投诉

如投诉人未能就相关的投诉提供所需的重要资料或证据,而长期持续投诉,保监局可能停止就该投诉与投诉人作进一步讨论或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