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保险事务上诉审裁处


保险事务上诉审裁处是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成立的独立半司法机构,具有司法管辖权,可覆核保险业监管局所作的指明决定,以及聆听和裁定在上诉审裁处的覆核中产生的问题或争议点,或在与上诉审裁处的覆核相关的情况下产生的问题或争议点。

上诉审裁处主席(前任法官或有资格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的人士)须由行政长官委任。上诉审裁处将由主席和两名委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