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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网上投保


注意事项

1. 网络安全

  • 保障个人资料安全
    • 为确保个人资料安全,切勿使用公共Wi-Fi或公用电脑,以及透过不明或可疑的网站、电邮和社交媒体平台的超连结投保;
    • 切勿与其他人共用网上保险服务的用户名称和密码,或将密码随便透露予他人;
    • 应设定难以猜破及与其他网上服务不同的密码,并定期更改;
    • 如怀疑个人资料被盗用,应立即致电警方求助。
  • 确定连接至正确的保险公司官网或销售平台
    • 自行网上投保时,应直接透过获保险公司授权的官方网址或流动应用程式登入销售平台。
    • 可致电保险公司查询相关销售平台的网页或渠道是否由官方开设,亦可在保监局网站的「获授权的保险人登记册」,查阅持牌保险公司的官方网址及联络方法。任何公司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必须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获保监局授权。

2. 自行评估实际需要及财政状况

  • 投保前应考虑自己的保障需要及投保目的,亦要评估个人财务状况及供款能力,不要纯粹因宣传或优惠而轻率投保。
  • 在网上购买保险前,可善用网上资源及工具(如保险业监管局专题网站上的保障需要评估工具,以及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旗下「钱家有道」专页上的人寿保额计算机),以协助了解及评估个人需要,计算自己所能负担的保额。在决定投保前,自行评估承受能力,考虑能否应付保费及有否预备足够流动资金。如投保人因过于进取而未有预留应急钱,一旦遇上突发事情,将有机会难以应付。

3. 自行了解保单条款及售后服务

  • 应审慎阅览保单条款,如对保单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建议先致电保险公司热线或向在线的客户服务员即时查询,避免可能对保单条款有误解或遗漏某些细节,而作出错误的决定。
  • 应了解保险公司可提供的售后服务,并考虑该等服务是否适合个人选用及符合个人的预期,包括查询及联络途径(如在线即时对话)、网上索偿手续及细则、医疗谘询服务等。

4. 审慎回答网上核保问题

  • 自行在网上投保同样需要进行核保程序。投保人可能需在网上即时回答核保问题,并向保险公司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及过往病历,便可完成网上核保程序。
  • 保险合约是建基于「最高诚信」原则,即保险公司相信投保人所提供的资料真确无误,投保人亦应如实披露所有事实,以便保险公司合理评估承保风险。因此,当申报健康状况时,投保人应细阅问题,并如实作答及提供完整资料,不要为求尽快通过核保而轻率了事或虚报资料,以免影响日后索偿。
  • 在网上回答核保问题的过程中,如遇有任何不明白或不肯定的地方,投保人应立即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或透过在线对话向客户服务专员查询。

5. 留意保障年期及续保程序

  • 自行在网上投保,因没有中介人个别提示受保人的保单到期日,保险公司亦未必提供纸本保单,所以保单持有人应留意保险合约的届满日期及续保年龄上限,否则当保障年期届满,保障便会失效。
  • 保单持有人应在保障年期届满前预早考虑是否续保;另外,由于并非所有保单均可在网上办理续保手续,保单持有人要预先了解续保条款及申请程序,并预留足够时间办理。当申请续保时,保单持有人亦要留意保险公司有机会调整续保保费;以医疗保险为例,一般是以年龄、健康状况等作为调整的考虑因素。
  • 保单持有人应留意保单条款是否有自动续保项目。因为网上投保一般以电子支付方式缴款,如保单持有人已同意或选择每年自动续保,在保单到期日前,保费会自动从银行或信用卡户口过数。
     

6. 网上自行投保同样享有冷静期权益

  • 如投保人自行网上购买长期保险保单,同样享有冷静期权益,让保单持有人有合理时间仔细审视保单条款。如经审慎考虑后最终认为不适合并决定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退还已缴保费及保费征费。
  • 冷静期是指紧接将相关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之日起计的21个历日的期间,以较先者为准。
  • 每间保险公司的冷静期退保手续各有不同,投保人应先了解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的方法,以预留足够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