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强积金中介人
保险业监管局 (「保监局」)作为从事以保险为主要业务、强积金销售和推广活动为附带业务、并受到保监局监管的注册强积金中介人的前线监督,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 (「《强积金条例》」)第34ZU条,保监局有权调查现有或前主事中介人、附属中介人及主事中介人负责人员涉嫌违反作业要求的事宜。
如保监局有合理因由相信注册强积金中介人可能没有遵从《强积金条例》第34E条订明的作业要求,保监局可根据《强积金条例》第34ZT或34ZV条展开调查。
所有从调查中获得的资料,包括有关中介人的解释,均会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披露,以决定是否有充分理据发出纪律制裁命令 (即谴责、罚款、暂时撤销注册、撤销注册及/或使有关中介人丧失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