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的分别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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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两类保险中介人:分别为持牌保险经纪及持牌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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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保险代理人由保险公司委任(及代表保险公司)。他们只能推广及安排其代表的保险公司的保单。一般来说,他们最多只可获四家保险公司委任,其中最多两家可以是寿险公司。他们通常由其代表的保险公司以佣金方式(佣金以保单持有人为保单支付的保费的百分比计算)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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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保险经纪则为保单持有人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行事、提供建议和服务。他们为潜在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有关其保险需要的建议,并从保险公司物色切合客户需要的保单。他们接触的保险公司数目不受限制,并可接触数目不限的保险公司,为客户保单持有人物色最合适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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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代理人一样,当持牌保险经纪公司为其客户保单持有人安排保单时,保险公司通常会以佣金形式向经纪支付报酬。然而,由于经纪公司代表保单持有人行事,因此必须通知保单持有人其将从保险公司获得报酬。此外,保单持有人有权询问经纪公司将收取的佣金款额,而经纪公司必须应客户要求对此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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