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
一直以来,每间持牌保险经纪公司须于各财政年度末的六个月内向监管机构提交其经审计财务报表和核数师报告,此实为其基本责任。该等财务文件可提供有关该经纪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遵守主要规管规定的重要资料,是确保保单持有人利益受到保障不可或缺的规管机制。
于2021年5月,保监局就两间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因未能遵守这一基本要求而作出罚款,且其中一间经纪公司的牌照遭暂时撤销。
由于该等案件为过渡性安排的个案,在采取纪律行动时,保监局须采用当时适用的自律规管机构的规则。就今后的案件,该类违规行为将可作为《保险业条例》项下的罪行被起诉,并可能会对经纪公司是否为继续持有牌照的适当人选造成不利影响。
于2020年7月,保监局就一位前个人保险代理违反《保险业条例》及《持牌保险代理人操守守则》予以谴责,并禁止他在五个月内申请成为持牌人士。
有关纪律行动源自该代理人的行为:该代理人于2020年1月23日透过其社交媒体帐户向其通讯录上的所有人士发送一则讯息(「讯息」),以当时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疫情为由, 鼓励收到讯息之人离开湖北省来港躲避疫情及向他购买保险。该讯息发出之时,正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湖北省采取旅游限制,以避免新冠病毒的传播。保监局收到逾60宗与该讯息有关的投诉。
就发送该讯息的行为,保监局认为该代理人
基于上述,该前代理人被裁定犯《保险业条例》第 80(1)条项下的一项不当行为,且并非为持牌个人保险代理的适当人选。在决定惩罚时,保监局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不当行为的持续时间较短, 前代理人已表现出悔意及其并无其他纪律处分纪录。
保险市场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是非常重要的。信任取决于持牌保险中介人不论透过使用何种通讯媒介(不论面对面或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出售保险并就保险提供意见时,显示符合道德的业务常规。 持牌保险中介人在开展受规管活动时采用《保险业条例》规定的符合道德的业务常规并遵守相关行为守则实为至关重要,以确保维持及持续加强公众对保险市场的信任及信心。保监局不会容忍不符合道德的业务常规,作出有关常规的人士预计会受到严重的纪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