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相连证券属风险管理工具,让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保险风险透过证券化转移到资本市场。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及保险枢纽,香港致力成为便利发行保险相连证券的理想地点。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框架下,中央政府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更会带来机遇1。
《2020 年保险业(修订)条例》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生效,为在香港发行保险相连证券而成立的特定目的保险人(SPI),提供特定及简化的授权和规管框架。
为了促进香港保险相连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于《2021-22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推出为期两年的保险相连证券资助先导计划。在香港发行的合资格保险相连证券,最多可获得这项先导计划资助全额前期发行成本,上限为1,200万港元。
有关保险相连证券资助先导计划的详情,可参阅保监局发布的通函(只有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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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申请授权成为特定目的保险人,请同时参考《申请授权经营特定目的业务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