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旅游保险
一般除外责任
旅游保险一般设有除外责任。除外责任会分为适用于全张保单或个别每项保障项目,保险公司不会就某些状况引起的损失作出赔偿。适用于全张保单的一般除外责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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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叛乱或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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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运动(如赛车)及职业运动或受保人参与可以赚取收入或报酬的活动;在海拔5,000米以上进行高山远足,或在40米水深以下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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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已存在或已知悉的病患或状况,包括一般慢性疾病(如心脏病)或其造成的不适;天气状况及地震等自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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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分娩、流产及其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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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或蓄意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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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酒精或药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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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或非法行为等。
旅游保单内个别每项保障项目的常见「除外责任」 例如:
医疗费用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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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旅途中如发生意外或病发,并无在旅行目的地找合资格的医生求诊及医治,回港后的治疗费用便不会获得赔偿,因为受保人具体证明伤患是于旅程期间意外造成及需要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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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医院的单人或私家病房或聘用特别或私家看护的额外费用;轮椅、拐杖或任何其他类似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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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整容手术、眼镜及矫视或助听器及有关处方费用,惟于旅程期间因意外身体受伤所导致必需者除外。
个人财物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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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物条款中列明的除外物件可能包括电子货币(如信用卡的信用额或八达通卡的储值)、隐形眼镜、脆弱或易碎物品等。要留意,虽然市面上有不少保单会保障手提电话,但会为保障设限,如只保障屏幕意外破裂的维修费用,不保障遗失, 因此要视乎个别保单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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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为因受保人未有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安全保管其行李或个人财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作出赔偿,例如不会受理放置于公众地方和无人看管的个人财物;而放置在未有上锁的车辆内而遗失的财物的个案亦不会受理,相关财物的损失因此亦不会受保。
旅程延误或取消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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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或有关机构的航空管制而引致的旅程阻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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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交通工具或于旅程中提供服务的机构/人士的错误、疏忽或失责、过量预订、破产、清盘等所引致的旅程阻碍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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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迟到(因受保人能力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事件造成的迟到则受到保障)机场或码头所引起的任何损失等。
投保人应先了解保单列明的「除外责任」事项及清楚其定义,方决定投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个别保险计划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赔偿额及保费等,均以个别保单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