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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或其職員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十分重視公眾對保監局和其員工提供的服務的意見,所有關於保監局及其員工履行職責的投訴均會嚴肅處理。如你對保監局或其員工履行(或未能履行)職責有所不滿,你可以向保監局作出投訴。以下投訴並不屬於本程序的涵蓋範圍,包括:

  • 任何對保險人或保險中介人的投訴
  • 任何對保監局在履行法定職能期間所執行的政策的投訴;
  • 任何有關保監局或任何職員在履行法定職能期間所作的營運決定的投訴;
  • 任何具表面証據為貪污的投訴;及
  • 任何具表面証據為刑事罪行的投訴。

如何向保監局作出投訴

為確保保監局可以適時、有效處理你的投訴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投訴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提供以下資料:

  • 被投訴者之姓名/組別名稱;
  • 你的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
  • 你的投訴指控詳情及相關証明文件;及
  • 確認你同意讓保監局及其他獲授權人士使用你提供的個人資料以跟進有關投訴。

你可以將書面投訴以下列方式遞交予保監局秘書處。聯絡資料為:

郵寄: 保險業監管局
香港黃竹坑香葉道41號19樓
(收件人: 保險業監管局秘書處)
傳真: (852) 3753 3812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提出投訴的時限

一般而言,只有在你知悉有關投訴當日起計一年內作出的投訴才會受理。除非你能夠為延誤投訴提供合理解釋,我們才會對超出時限的投訴展開調查。


保監局如何處理你的投訴

所有投訴絕對保密,保監局會在7個工作天內確認收到你的投訴。我們會小心審閱你所提供的資料並作出適當跟進。

如果你在投訴中未有提供身份及聯絡資料 ("匿名投訴"),我們將難以跟進有關投訴及未能回覆,同時亦有可能阻礙調查進度。


投訴人持續投訴

如投訴人未能就相關的投訴提供所需的重要資料或證據,而長期持續投訴,保監局可能停止就該投訴與投訴人作進一步討論或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