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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政策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致力於推廣及維持高水平之透明度、問責制及操守。保監局已實施舉報政策(只備有英文版), 以對保監局職員之懷疑詐騙、不當行為、失職或不合規提供舉報渠道及指引。本政策涵蓋之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活動或行為:

  • 不法行為 (包括貪污、受賄、 偷竊、詐騙、 偽造文件及勒索等);
  • 違反法例或法規;
  • 嚴重違反內部政策或守則 (包括財務監控、採購守則及保密責任等);
  • 任何導致對公眾或保監局職員之性命、健康或安全構成危險之作為或不作為;及/或
  • 對以上行為作出隱瞞

 

請注意本政策並不包括以下範圍:

  • 任何對現有保險條例及相關條款之投訴;
  • 任何對保監局管轄範圍以外之投訴;
  • 任何對保監局前職員之投訴;
  • 有關職員受不公平對待之投訴;及
  • 有關對保監局職員履行其職責或未能履行其職責之不滿而作出之投訴

 

下載: 舉報表格(只備有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