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要求保險業監管機構在財政及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在成立初期,由政府撥款資助營運。長遠而言,保監局會以保費徵費,以及向保險公司、指定保險控權公司、保險中介人及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以應付日常營運開支並達致財政獨立。
根據《保險業條例》,由2018年1月1 日起,保單持有人須透過保險公司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繳付保費徵費。
保費徵費範圍
所有長期保險(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或家居保險等)的保單持有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再保險業務,飛機、船舶、貨運業務及由授權專屬自保保險人承保的保單,均豁免繳付保費徵費。
徵費率及上限
應付保費徵費為保費的0.1%。長期保險的保費徵費上限為$100(相關的單次或年化保費為$10萬或以上),而一般保險為$5,000(相關的年度保費為$500萬或以上)。僱主提供的團體人壽保險保單如包含醫療保障,徵費上限與一般保險保單相同。
例子一:
A小姐購買了一份財產保險保單,保單開立日1 為2021年4月1日。A小姐每月繳付$1,000保費,她在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需要繳付的$12保費徵費總額,為以下較低者:
1 根據法例,「開立日」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例子二:
B先生購買了一份長期保險保單,保單開立日為2021年4月1日。B先生每年一次繳付$15萬保費,他在繳付2021年4月1日的應付保費時,應繳交的為$100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例子三:
C公司計劃於2021年4月購買一份即日開立、為期9個月的財產保險,單次繳付保費$600萬,應繳交的$5,000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例子四:
D先生的長期保險保單於2020年1月1日開立,保單訂明他每18個月為保單支付$30萬保費。他在2021年7月繳付第二期保費時,需要支付的$150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刊物及宣傳品
《2024年保險公司(授權費及年費)(修訂)規例》已於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有關新訂確定非固定費用及繳費規定等事宜,請參閱附件須知。
《保險業(指定保險控權公司的指定費及年費)規例》(第41N章) 已於2021年3月29日起實施。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 章) ("《條例》")第95F(1)條, 指定保險控權公司須在訂明的付款到期日或之前, 繳付一經指定便須繳付的指定費, 以及之後每隔一段訂明的時期便須繳付的費用( 年費)。指定費和年費的計算, 劃一為該公司的集團保險負債的0.0026%,並以1,000 萬港元為下限及6,000 萬港元為上限。若指定保險控權公司的指定當日並非四月一日, 指定費則會按比例計算。
《保險業(訂明費用)規例》訂明有關獲授權保險人、保險中介人(包括牌照申請費用)、指定保險控權公司及指定服務使用者的費用。他們須向保監局繳付規例列明就申請、通知、具報、要求或就保監局執行在《保險業條例》下的職能時所作出的任何事情的費用。
《2024年保險業(訂明費用)(修訂)規例》現已實施。有關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的新訂須繳付的費用已於2024年7月1日起實施,而有關保險中介人的新訂須繳付的費用已於2024年9月23日起實施。
有關須缴費的事宜及所需費用,請參閱《保險業(訂明費用)規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