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
您知道嗎?保監局既是保險業的監管機構,亦是(a)從事以保險為主要業務、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銷售和推廣活動為附帶業務;及(b)就其從事的保險業務受到保監局監管的註冊強積金中介人的前線監督。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作為前線監督的保監局有權調查涉嫌違反作業要求的事宜。
在作為前線監督的工作中,我們希望提醒公眾警惕以下騙局,其中的潛在騙徒試圖假冒強積金中介人以獲取不當利益。以下是騙局的行騙方法:
一名假冒強積金中介人的騙徒透過社交媒體發佈廣告偽稱任職於一家「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聲稱提供一項服務,指導市民失實地填寫表格以表示他們會永久離開香港,即可從(強積金中介人所代表的)強積金營辦機構設立的強積金賬戶中全額提款。「投資公司」可將該人從強積金賬戶提取的款項進行投資,以獲得更佳回報。
騙徒在遇到任何對廣告作出回應的潛在受害者時,會出示一張列有「牌照號碼」的業務名片,並提供以假亂真的表格供該人填寫。潛在受害者填妥表格後,騙徒聲稱將表格提交予相關強積金營辦機構以完成提款程序。
約一週後,騙徒安排在潛在受害者的銀行再次與受害者碰面。騙徒告知潛在受害者他剛將提取的強積金款項轉入受害者的銀行賬戶。受害者所需做的就是提取現金,再向騙徒支付10%的服務費,以便投資公司可以開始利用這些款項進行投資。然而,一旦受害者付款後,騙徒便會消失無蹤。
上文提及的騙局涉及受害者參與潛在非法活動以作出虛假聲明從其強積金賬戶提款。騙徒看準這一點,認定受害者不願向警方舉報有關欺詐行為。永遠記住,避免這類欺詐的最佳方法是一開始就不要牽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