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持續專業培訓對於維持良好的道德操守文化的重要性


2022年12月

持牌個人保險中介人 1(「個人持牌人士」)擁有專門的保險知識以幫助客戶評估其保險需求,以及可滿足這些需求的保險保障類型。擁有這種一般公眾並不容易可以獲得的專門知識,正是使個人持牌人士成為專業人士的原因。身為專業人士,他們在從事受規管活動時必須符合高的道德操守標準,才能使保險市場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穩健的職業道德為香港持牌保險中介人的操守監管制度奠定了基礎,其核心是《保險業條例》第 90 條中的以下8 項操守原則:

1) 誠實及持正 
2) 公平對待客戶,並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 
3) 運用謹慎、技巧和努力 
4) 可勝任提供意見 
5) 提供適合客戶情況的意見 
6) 向客戶披露充份的資料 
7) 避免和管理利益衝突;和 
8) 保護客戶資產

這些操守原則並非只是為了「符合選項」表面形式的合規規定,而是所有個人持牌人士在從事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展現的行為道德原則。


持續專業培訓(「CPD」)— 專業、道德操 守和持正的基石

與所有其他需要按照嚴格的道德操守責任行事的職業(醫生、律師、會計師等)一樣,個人持牌人士負有持續的義務,需通過定期的培訓和自我提升,以持續展現、加強和更新他們的專業水平、知識和道德操守。這正是為何作為保險監管框架的一部分,個人持牌人士必須於每個評核年度(即為每年的8月1日至翌年的7月31日)完成,(並證明其已完成)最低限度的 CPD 時數規定。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持牌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指引》(「指引24」),在目前的評核期內(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個人持牌人士所需的CPD時數(如牌照只限從事有限制旅保業務者除外)已增加至15小時,而其中3小時的CPD時數須與道德或規例範疇有關。同樣重要的是,個人持牌人士必須在9月30日的限期前(評核期結束後的兩個月內),向保監局匯報其 CPD 的完成狀況。

遵從CPD規定固然是每位個人持牌人士理所當然的責任,而保險監管框架會通過對未能遵從規定的人士採取相稱及具阻嚇性的紀律行動以強調這一點。畢竟,CPD中的「P」代表「專業」,而未能完成規定的時數或未有匯報其CPD狀況以證明其道德操守和知識的個人持牌人士,實非專業,並應遭受紀律行動處分。


主事人就CPD完成狀況負有的責任

正如指引24明確指出,作為主事人的獲授權保險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或持牌保險代理機構也負有重大責任,他們需確保其獲委任個人持牌人士遵守CPD規定。就此而言,負責管理中介人的職能的管控要員(就獲授權保險人而言)和負責人(就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和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而言)負有核心責任,他們需建立必要的管控措施和程序,並提供充足的支援來確保這一點。此外,鑑於完成CPD的重要性,董事會成員也具有責任確保保險人、經紀公司或代理機構(視情況而定)實施充分的管治和管控的責任,作為其職權範圍的一部分。因此,缺乏適當的CPD合規管控和程序或會負面地反映相關管控要員、負責人和董事的適當性。


CPD對保險業企業文化的重要性

完成CPD時數是任何專業行業的基本要求,如果主事保險人、經紀公司或代理機構未能確保其獲委任個人持牌人士完成並匯報其CPD時數,這表示其未有做好基本工作。這更會負面地影響保險人、經紀公司或代理機構的形象,亦反映其不佳的道德操守企業文化。

相比之下,保險人、經紀公司或代理機構,若在其獲委任個人持牌人士的CPD時數完成率和匯報率達到100%(或接近100%),則反映其具有基於專業精神而堅實的良好道德操守企業文化,及可確保知識和專業水平得以保持更新,以能提供最佳服務。


披露 CPD 違規行為以作為市場紀律

鑑於 CPD 完成狀況、企業文化和總體專業水平之間的相關性,保監局認為應讓公眾知悉具多名違反 CPD 規定個人持牌人士的主事人(尤其是該等擁有龐大代理人團隊的主事保險人,或該等擁有大量業務代表的經紀公司或保險代理機構)。

畢竟,披露是促進市場紀律的一種方式。披露該等主事人轄下未有完成或匯報其CPD時數的個人持牌人士的百分比,將有助於鼓勵主事人改善其管治、管控和文化,特別是就其整體個人持牌人士完成有關CPD的層面上。


2021/2022評核期的CPD違規情況的披露資料

CPD 違規的市場水平

為了促進和鼓勵業界就完成 CPD 採用適當和穩健的操守標準,保監局因應最近完結的 CPD 評核期 –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2021/2022 評核期」),公佈並披露以下資料。

在2021/2022評核期內,由於持續的新冠疫情影響,保監局已把個人持牌人士需要完成的CPD時數由15小時下調至12小時。

就此,共有108,283名個人持牌人士需要完成並匯報其已完成的CPD時數。儘管保監局作出上述寬減,但仍有1,661人(1.5%)匯報指其未能完成所規定的CPD時數,同時另有8,469人(7.8%)完全沒有匯報其CPD完成狀況,這意味著保險市場的CPD總違規率為9.3%。因此,這是有一定的改進空間。

儘管截至2022年11月,當中7,034名違規的個人持牌人士已停止從事受規管活動(由於他們不再獲任何主事人委任,故其牌照隨後被自動暫時吊銷或撤銷),但由於他們在評核期內持牌,所以是需要完成CPD的。

代表獲授權保險人的持牌個人保險代理的違規率為10.2%。獲經紀公司委任的持牌業務代表(經紀)的違規率為11.7%。獲保險代理機構委任的持牌業務代表(代理人)的違規率為 5.2%。


前10家的主事人

以下是在2021/2022評核期內,就整個保險市場而言,麾下個人持牌人士CPD違規率最高的10家主事人名單,而每家主事人都有超過50名違規的個人持牌人士:

 

前10家的主事人名稱

CPD違規率

1.

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

23.8%

2.

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4.0%

3.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10.2%

4.

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9.0%

5.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8.7%

6.

富通保險有限公司

8.3%

7.

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8.1%

8.

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7.8%

9.

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7.3%

10.

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7.1%

高百分比的違規率代表公司就CPD完成狀況及匯報的管控和程序可能有所不足。因此,上述表格中顯列出的主事人將被要求在其個人持牌人士在CPD完成狀況方面作出重大改進(並且可以預期保監局將密切與該等主事人作出跟進)。


CPD 管治和管控的最佳業務常規

就2021/2022評核期的CPD違規數據的分析表明,保險市場中具最高合規比率的,是來自本身是認可機構(即銀行)的獲持牌保險代理機構,其轄下委任的業務代表(代理人)。該界別的CPD完成狀況的違規率低至0.5%。從這個市場界別(以及我們對違規率相對較低而未有出現在上述違規名單上的保險人和經紀公司的查察),可以發現該等主事人實施了以下良好的業務常規,以促進其個人持牌人士完成和匯報 CPD 時數。

  1. 安排充足的 CPD 課程
    一家良好的主事人會在年度期間安排 CPD 課程以供其個人持牌人士參加。這些課程可以透過由主事人自行提供的或與業界組織合作。良好的主事人免費向其個人持牌人士提供這些課程,展示出主事人於其職業和專業水平投放的資源。某些主事人會於指定日期前(例如5月31日,即評核期結束前兩個月)提供免費的CPD課程,以鼓勵其個人持牌人士及早完成CPD(該等主事人於此日期之後仍會提供CPD課程,但需由個人持牌人士支付費用)。
  2. 在整個評核期內監察和鼓勵CPD的完成
    良好的主事人將制定一個有效的流程來監察其個人持牌人士在整個評核期間的CPD完成狀況(以便個人持牌人士在整個期間內平均地完成CPD,而不是留待最後的時刻才完成)。主事人可以為個人持牌人士設定基準(例如,每三個月需完成5個CPD時數),並根據該基準在該年度為其個人持牌人士提供(並紀錄)CPD課程。主事人應不時向其個人持牌人士就其需要完成的CPD時數發出提醒通知。另外,就那些落後於在該年度計劃的個人持牌人士,有關通知亦應發送予其直屬經理,以便他們鼓勵個人持牌人士趕上進度。主事人應鼓勵個人持牌人士匯報他們從公司外面 (即不是由主事人組織的CPD課程)獲得已通過評審的 CPD時數,以便更新和跟進他們的CPD紀錄。
  3. 完成CPD時數的內部提前的限期
    擁有最佳CPD完成狀況紀錄的主事人在內部設下規定,要求其個人持牌人士在5月31日或6月30日(最終截止日期7月31日前的一或兩個月)或之前,完成他們的CPD時數。如果在提前的限期之前未能完成規定,則會採取內部紀律行動(例如暫停新業務,甚至終止委任 - 見下文)來加強這一點。
  4. 未完成CPD時數的採取內部紀律行動
    擁有最佳CPD完成狀況紀錄的主事人為加強完成CPD時數的重要性,會於其個人持牌人士在內部提前的限期之前未能完成規定時,施行暫停其新業務的阻嚇性措施(以便該等個人持牌人士可以專注於完成他們的CPD時數);並於該個人持牌人士在多次提醒後仍然忽視此要求的情況下,自動終止其委任。這發出了一項強烈的信息,即只有那些完成CPD時數的人,才有足夠的專業水平可代表其主事人與客戶接洽,而那些不能保持這種專業水平的人則不應該代表公司。這種方法是值得鼓勵的。
  5. 通過電子學習培養高績效的知識文化
    保監局取消了通過電子學習方式完成CPD的時數上限,具有高 CPD完成率的良好主事人,會通過電子學習方式提供CPD課程,讓其個人持牌人士可以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進行學習。通過此做法,良好的主事人在他們的分銷團隊中,培養出一種持續自我進修和學習的文化。
  6. 個人持牌人士入職和離職的管控
    良好的主事人會確保新招聘的個人持牌人士充分理解他們需要完成所需CPD時數的義務,及只要個人持牌人士繼續持有牌照,則該義務仍然持續。這意味著,即使個人持牌人士離開了主事人 (並且沒有被另一家主事人委任),只要其持有的牌照繼續有效,他/她仍然有責任完成CPD時數。在個人持牌人士離開主事人時,作為離職流程的一部分,主事人亦應向他們傳達同樣的信息。對於已經或之前曾獲得牌照的新入職個人持牌人士(例如,從另一家主事人轉職過來,或重投業界),良好的主事人亦會查核其以前的CPD合規紀錄(例如,善用保監局網上平台中搜尋功能所提供的資料),以評估他們是否為應該聘用的合適人選。
  7. 匯報CPD完成狀況的流程
    個人持牌人士可以通過其主事人或直接向保監局(通過保監局的網上平台)匯報其CPD完成狀況。無論哪種方式,良好主事人都會有適當的流程,來確保他們的個人持牌人士會按時匯報所需的聲明(例如,利用保監局網上平台中附設的功能,定期下載進度報告以進行監察)。

總結

確保主事人擁有穩健的管治、管控和流程,以履行其對獲委任個人持牌人士完成和匯報 CPD 時數的責任,將繼續成為保監局在其操守監督工作中(如有必要,在其紀律處分工作中)的焦點。因 此,獲授權保險人、經紀公司和代理機構應藉此機會,根據上述良好業務常規,審視並(如有必 要)加強其 CPD 管控、管治和流程。



備註:

1持牌個人保險中介人是指持牌個人保險代理、持牌業務代表(代理人)或持牌業務代表(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