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相連證券屬風險管理工具,讓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將其承保的保險風險透過證券化轉移到資本市場。作為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及保險樞紐,香港致力成為便利發行保險相連證券的理想地點。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框架下,中央政府支持內地保險公司在香港發行巨災債券,更會帶來機遇1。
《2020 年保險業(修訂)條例》已於 2021 年 3 月 29 日生效,為在香港發行保險相連證券而成立的特定目的保險人(SPI),提供特定及簡化的授權和規管框架。
為了促進香港保險相連證券市場的發展,政府於《20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推出為期兩年的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在香港發行的合資格保險相連證券,最多可獲得這項先導計劃資助全額前期發行成本,上限為1,200萬港元。
有關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的詳情,可參閱保監局發布的通函(只有英文版本) 。
如有興趣了解更多有關在香港發行保險相連證券和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的資料,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如有意申請授權成為特定目的保險人,請同時參考《申請授權經營特定目的業務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