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
本新闻稿由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今日(2024年1月10日)联合发布:
保监局向一名在事发时获认可机构委任的现任持牌业务代表(代理人)张德安先生(张先生)采取纪律行动,暂时吊销其牌照两个月并向其施加港币2,900元罚款,理由为张先生并非有关职位的适当人选。是次纪律行动是基于所有相关资料而决定,其中包括金管局调查张先生的行为时所收集的资料。
金管局调查发现,张先生在事发时聘用他的认可机构不知情及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至2月期间,从该机构拿取20张总值港币2,900元的礼券。有关礼券原为认可机构送赠客户的礼品,但张先生在没有通知其僱主的情况下把若干客户未领取的礼券据为己有。
在事件被揭发后,张先生承认其不当行为。他当时只使用了其中一张价值港币50元的礼券作个人用途,并交还了其余礼券。
保监局认为张先生的行为超越了对与错的道德界线,由此显示他在担任业务代表(代理人)期间,并非有关职位的适当人选,故此应向其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保监局在决定根据《保险业条例》第84条采取纪律行动时,已权衡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保监局市场行为部主管郭家华先生表示:「一旦有人在专业领域中跨越了对与错的界线,该界线便会开始变得模糊,直至有天该界线在一不留神之下被完全侵蚀。这种道德败坏的后果可以是灾难性的。正因如此,当有人的道德标准倒退,便必须马上直斥其非并就其行为追究个人责任。适当地制订和执行的纪律行动不但可惩罚不当行为,而且有助及时修正错误。这正是我们在此个案的目标。我们亦希望借此重申稳健道德文化对保险业的必要性。」
金管局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朱立翘女士表示:「是次执法行动展示金管局与保监局紧密合作而达至的成果,向业界和从业员传达不会容忍不诚实行为的阻吓信息。银行及保险专业人员须充分了解操守标准,并从今次及其他相关个案中汲取经验,共同为市场廉洁稳健及保障消费者作出贡献。」
保监局确认张先生在接纳纪律行动上态度合作 1 ,让有关事宜得以迅速解决。
如欲了解更多保监局的执法工作,可浏览保监局网站的 「法规执行消息」 。公众亦可于保监局网站的 「持牌保险中介人名册」 ,搜寻保监局向持牌保险中介人采取的公开纪律行动。如欲了解更多金管局的执法工作,可浏览金管局网站 「纪律处分行动」 部分。
完
备注:
1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84(1)条规定,如在保监局考虑根据第81条行使权力的期间,认为就维护保单持有人或潜在的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借着与有关人士达成协议而作出以下作为,属适当之举,保监局可随时与该人达成协议,作出以下作为 — (a) 行使保监局根据第81条可就该人行使的权力;及(b) 采取保监局认为就有关个案的情况而言属适当的额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