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
一间持牌经纪公司 — 欧力保险顾问有限公司因两度未能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向保险业监管局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违反《保险业条例》(第41章)(《条例》)第73(1)条,今天(2025年3月19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处罚款港币26,060元。
经审计财务报表、核数师报告和核数师的合规报告属重要文件,载有必要资料以评估一间持牌经纪公司是否符合一系列监管要求,使其值得获公众信任以进行保险业务。违反《条例》第73(1)条可被处以第6级罚款即港币10万元,以及于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港币500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