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监管局为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1](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之成员。该协会于2019年11月14日起采用《监管国际活跃保险集团共同框架》(《共同框架》),为针对「国际活跃保险集团」实施有效的集团监管,订立了一套监管标准及指引。根据《共同框架》所订的准则,某些保险集团会被界定为「国际活跃保险集团」。
以下保险集团被界定为「国际活跃保险集团」,而保险业监管局是他们的集团监管者:
(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