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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安排


為加強保障保險大眾的權益,以下是目前實施的主要保險市場安排,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安全網:


香港汽車保險局

香港汽車保險局負責管理兩項基金,即第一基金和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第一基金旨在援助那些在交通意外中受傷或死亡,卻因肇事司機並無投保或下落不明而無法獲得賠償的第三者受害人或其家屬。由於有關法例在1995年修訂後,准許保單就第三者責任設上限 ,第一基金的保障範圍亦隨之擴大,包括交通意外受害人獲判的賠償金額超逾保單上限的部分。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則旨在補償一些因在交通意外中受傷或引致財物損毀而提出申索,卻由於有關的保險公司無償付能力而未能獲得賠償的第三者人士。

上述兩項基金的經費均來自汽車保費的附加費。所有獲授權在香港經營直接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均須成為香港汽車保險局的成員。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計劃

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計劃 (“無力償債計劃”) 在2004年4月1日實施,以取代僱員補償援助計劃,一旦僱主的保險公司於該日或之後無力償債,就發揮提供僱員補償的功能。所有經營直接僱員補償業務的保險公司都必須是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管理局”) 的成員,無力償債計劃由管理局負責管理。 無力償債計劃的經費來自保險公司成員的供款,供款比率根據其僱員補償業務的毛保費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