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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明天起規管保險公司


2017年6月25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將於明天(2017年6月26日)起取代屬於政府部門的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規管保險公司。保監處將於同日解散。

保監局是獨立於政府及保險業界的監管機構,由《保險業條例》(第41章)賦權,其主要職能為規管和監督保險業界,以促進業界的整體穩定及保障保單持有人。

保監局於2015年12月成立,籌備分階段接手規管職能。新的監管制度將擴大規管保險公司的範圍;保監局亦將於兩年內,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從三個自律規管機構1接手中介人的直接規管工作,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保監局主席鄭慕智博士說:「我謹代表保監局衷心感謝政府和保監處給予的指導和貢獻,協助我們由現行規管架構順利過渡至一個新的規管架構和獨立的保監局。」他續說:「我們亦很受鼓舞得到保險業界人士,包括兩個法定保險業諮詢委員會2,對保監局工作的認同及大力支持。」

鄭博士補充:「保監局致力建立一個更全面而有效的規管制度,促進保險業界的可持續發展,並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我們正在籌劃多項工作,包括設立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以及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等。另外,為配合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制度的推出,保監局亦會制訂守則和指引,為從業員訂立操守準則及專業標準。」

鄭博士又說:「保監局由一支優秀的執行團隊帶領,成員包括現有規管機構的人才及來自保險界的資深精英,再加上專業員工的支持,我相信保監局可延續良好的規管工作,並繼續與各持份者,包括保險從業員,緊密合作,共同為建立香港成為亞太區保險業樞紐而努力。」

在全面接手保監處的工作後,保監局將有約180名員工,並會逐步增加至約300人,以應付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工作。

保監局成立及運作初期的資金由政府支付。長遠而言,保監局必須在財政上獨立於政府並收回運作成本。《保險業條例》賦權保監局由2017年6月26日起,向保險公司每年收取授權費,以及就特定服務向使用者收費。保監局計劃由2018年1月1日起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有關附屬法例已提交立法會審議。

保監局網站將於2017年6月26日推出,介紹保監局的法定職能、各項工作、聯絡資訊及市場數據等,歡迎市民瀏覽。此外,市民亦可在網上觀賞介紹保監局的機構短片

 

備註:

1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分別是在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2根據法例,保監局須成立兩個業界諮詢委員會,就長期業務及一般業務向保監局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