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今天(2020年12月17日)發布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策略計劃,以及五個主要行動綱領。
督導小組確認氣候變化是一項全球挑戰,需要國際社會攜手應對,而其他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對企業亦可能帶來影響。督導小組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就相關事宜協調本港金融業界的不同機構,並支持和協調國際層面的工作。我們歡迎香港爭取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並已經準備就緒,支援落實即將於2021年中更新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
為提高香港未來路向的透明度,督導小組制訂 策略計劃 ,提出從六方面鞏固香港金融生態系統,長遠共建更綠和更可持續的未來:
督導小組將落實五個短期行動綱領:
督導小組在制訂策略計劃時,已諮詢主要持份者及業界的意見,而日後亦將繼續與業界及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以制訂及推行具體政策措施。
督導小組聯席主席、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表示:
「今天發布的具體行動綱領及長期策略計劃,代表著督導小組各成員共同努力,務求將香港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措施,尤其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措施,提升至下一個層級。私營企業在逐步將資本引領到碳排放較低的活動方面,無疑擔當著關鍵角色,而我們的計劃旨在推動私營企業大幅度地作相關投資。香港的計劃在全球層面上亦將帶來重大影響;香港的資本市場總值達45.7萬億港元,規模極為龐大,在國際上舉足輕重,這意味者香港在全球達致淨零排放的整體工作目標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督導小組聯席主席、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
「督導小組認為有急切需要應對氣候和環境風險,及過渡至更可持續的經濟體系。由於金融是商業及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我們希望善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透過鞏固香港業界的現有長處和專業知識,以及拓展業內人士的嶄新和具創意的技能,支援香港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及促使資金推動區内的可持續項目。策略計劃展現我們一致的願景,配合五個主要行動綱領,令我們在過渡至更綠和更可持續未來的進程中邁出重要的一步。我們期
待與業界攜手落實這意義重大的規劃。」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
2020年12月17日
關於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在2020年5月成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領導,成員包括環境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保險業監管局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督導小組旨在協調金融業針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措施應對,加快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並支持政府的氣候策略。
完
備註:
1 金融穩定理事會設立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旨在改善及增加氣候相關財務資料的匯報。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的建議圍繞四個主題範疇而制訂,每個範疇均代表著機構營運方式的核心元素: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
2 綠色分類目錄是指將被視為在環境方面可持續的經濟活動加以分類的系統。「共通綠色分類目錄」為各IPSF司法管轄區在環境方面可持續的投資的定義提供獨一無二的共同參考指標,從而為所有投資者和公司提供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