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保險)委任的前個人保險代理任煒書 1 違反《保險業條例》(第41章)(《條例》)及《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對他予以譴責,並禁止他由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的五個月期間向保監局申請成為持牌人士。
有關紀律行動源自任先生於2020年1月23日透過其社交媒體帳戶向其通訊錄上的所有人士發放訊息,以當時爆發新型冠狀病毒(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由,鼓勵收到訊息的人士從湖北省來港以避開疫情及向他購買保險。該訊息發出之時,正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湖北省採取旅遊限制,以避免病毒的傳播。該訊息引起公眾廣泛關注,保監局亦收到多宗與之有關的投訴。
保監局就任先生發放該訊息的行為,認為任先生:
基於以上原因,任先生被裁定干犯《條例》第80(1)條所定義的一項不當行為,並因此使任先生成為並非《條例》第81(1)條定義下的持牌個人保險代理的適當人選。
在𨤸定採取的紀律行動時,保監局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任先生不當行為的持續時間較短、其就是次事件展示的悔意以及他過往並無紀律處分紀錄。
保險市場必須建基於信任,而該等信任有賴持牌保險中介人透過任何通訊渠道(無論是親身或社交媒體平台),銷售保險或就保險提供意見時,秉持道德作業操守。持牌保險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遵守《條例》及《操守守則》中所要求的道德作業操守,以確保公眾對保險市場的信任和信心得以維持並獲持續加強。保監局對不道德的作業操守採取零容忍態度,而干犯有關行為的人士將遭受嚴厲的紀律處分。
完
(本新聞稿以英文版為準)
備註:
1 任先生於2016年2月24日至2020年1月26日期間獲保誠保險委任為保險代理人。他在2016年2月24日於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於2019年9月23日保監局接手保險中介人規管工作後,根據《條例》第64W條繼續以「個人保險代理」身份進行受規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