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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委任經理接管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今天(2024年7月26日)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35(2)(b)條賦予的權力,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及德勤咨詢(香港)有限公司的鄭文龍先生為共同及各別經理(經理),全面接管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泰禾人壽)的所有事務及資產。

保監局發言人表示:「保監局自2020年年中開始,向泰禾人壽施加一連串監管措施,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同時促請公司管理團隊及主要股東尋求切實可行方案,以修復其違規向關連公司作出投資後所導致的問題。」

發言人補充:「2023年8月,保監局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35(2)(a)條委任顧問 1 向泰禾人壽提供建議及指導,然而公司至今仍未能提交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亦未能兌現引入新策略投資者的承諾,其企業管治問題也有待改善,加上泰禾人壽的主要股東正涉及多宗被追討債務的法律訴訟,故此有必要委任經理,以保單持有人的最佳利益為依歸,儘快核實泰禾人壽的最新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維護公司資產,並尋求最佳的公司恢復方案。」

保監局早前已向泰禾人壽施加資產分隔措施,強化公司履行保單責任的能力。我們希望提醒公眾,由於人壽保單一般年期較長,保單持有人應仔細評估自身情況,切勿倉卒作出決定。

所有由泰禾人壽發出的保單均不受影響。經理會負責維持泰禾人壽的業務全面正常運作,包括客戶服務、收取保費及處理理賠等。保單持有人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周一至周五,公眾假期除外)致電2238 7006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經理聯絡。

備註:

1 詳情請參閱保監局於 2023年8月16日發布之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