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表格列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的获授权保险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呈交巨灾索偿详情的重大巨灾事件,并须按特别申报模式呈交或依据《保险业(呈交报表、报告及资料)规则》(第41S章)的季度申报表一拼呈交。
巨灾编号1 | 事件期间 | 巨灾描述 | 季度申报表2 | 特别申报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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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申报季度 | 最后申报季度 | ||||
B9723 | 2023年9月7日至8日 | 香港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期间的严重水浸 | 2023年第3季度 | 须持续呈交直至另行通知 | |
SAO23 | 2023年8月23日至9月3日 | 超强台风苏拉 | 2023年第3季度 | 须持续呈交直至另行通知 | |
MKT18 | 2018年9月7日至17日 | 超强台风山竹 | 2018年第4季度 | 2019年第4季度 |
估值日期: 2018年10月5日 (呈交期限: 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