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保险中介人须是适当人选以进行受规管活动。因此,个人持牌保险中介人应借着持续专业培训,使其专业及规管知识,及道德标准的认识能得以与时并进,以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及水平为保单持有人及潜在保单持有人提供服务。
在每个评核期内,个人持牌人必须符合《持牌保险中介人持续专业培训指引》(《指引24》)内载列的持续专业培训规定(详情请参阅《指引24》及其《释义文件》)。为了便于参考,有关个人持牌人的持续专业培训规定的概述如下:
《指引24》附件1共列出8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第1类: | 获批准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
第2类: | 学位课程 |
第3类: | 通过资历架构评审的保险课程 |
第4类: | 其他通过资历架构评审的课程 |
第5类: | 为获取指定资格的进修 |
第6类: | 符合指定资格的持续专业培训规定 |
第7类: | 由保监局、金融监管机构、执法机构、独立法定机构或前自律规管机构举办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
第8类: | 由认可专业团体为其持续专业培训计划而举办或批准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
第1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要成为第1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该持续专业培训活动必须经获委任的持续专业培训评核机构—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评核及批准。有兴趣提供第1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的机构,可将他们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提交予评审局申请评核。请到评审局的网站浏览相关申请程序。
评审局已在其网站公布“获批准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名单”。该名单会定期更新,因此个人持牌人应不时参考最新的名单以获取相关资料。
向公众人士开放的第1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网上虚拟课程及电子学习活动)
网上虚拟课程指以Microsoft Teams, Cisco Webex或 Zoom等方式进行的 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 如事先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批准,网上虚拟课程均可被视作获认可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方式。电子学习活动指以电子学习平台提供的网上学习课程,参加者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进行学习,惟必须通过课后测验方可获取相关培训时数。 借参与网上虚拟课程或电子学习活动而获取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均不设上限。以下是现时向公众人士开放的以网上虚拟课程方式或电子学习活动进行的第1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名单(即非内部培训活动):
第7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
由保监局、金融监管机构、执法机构、独立法定机构或前自律规管机构举办的持续专业培训活动可被认可为第7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第7类合资格持续专业培训活动无须经由评审局评核及批准,但它们一般须通过保监局的事前行政核准:
上述名单会定期更新以供公众参考。个人持牌人应不时参考最新的名单以获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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