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保险经纪的监管准则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采用多种措施对持牌保险经纪施行持续监管,大致包括非实地监察及实地审查。就有关持牌保险经纪须遵从相关法例及监管规定方面,重点监管范围涵盖审慎事宜(例如财政资源)及业务操守事宜(例如保险经纪业务操守、强积金业务操守及打击洗钱 /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的操守)。
非实地监察
作为非实地监察的重要一环,保监局会检视及查明持牌保险经纪是否在任何时间都符合按照《保险业条例》(第41章)订立的《保险业(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及其他要求)规则》(「《经纪规则》」),《经纪规则》列出关乎以下事宜的规定 :- 资本及净资产;
- 专业弥偿保险;
- 备存独立客户帐目;及
- 备存妥善簿册及帐目。
就监察持续遵守《经纪规则》所列出有关财务及其他要求的规定,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必须每年向保监局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核数师合规报告,保监局会透过审查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向保监局提交以上文件,对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政状况进行周年检视。如发现任何问题或保险经纪公司的核数师提出保留意见,保监局会跟进有关事宜,并会在有须要情况下采取适当行动。
实地审查
实地审查是保监局的监管措施之一,以监察持牌保险经纪是否有遵守相关法例及监管规定。保监局对持牌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实地审查或审慎查访,以评估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其负责人及持牌业务代表(经纪)在各方面符合相关法例及监管规定的合规情况,包括《经纪规则》内所订明的规定、防止洗黑钱的规定及有关保险经纪和强积金中介人的业务操守规定。有关保险经纪业务的操守规定,保监局已发出《持牌保险经纪操守守则》,列明专业操守的一般原则,以及相关的标准及常规。该等原则、标准及常规是持牌保险经纪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应符合的最低专业标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指引3) 载列有关防止洗钱的规定,而《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则载列有关强积金中介人的业务操守规定。
保监局采用风险为本的准则安排实地审查,当中会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参与的业务类型、保险经纪收入、业务代表人数及相关投诉数字等因素。在完成实地审查后,保监局会与有关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沟通,反映其管控未完善之处及/或其遵守相关适用法律与法规的问题,并要求它们纠正任何违规行为,并相应地加强其内部管控及程序。对任何涉嫌违规事宜,亦会考虑作进一步调查。
了解并与业界沟通
为了对整个保险经纪行业的概况有更广泛的了解,保监局会以不同方式向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收集其经营资料,包括问卷调查。如要浏览主要调查结果,请参阅保险经纪问卷调查及统计数据。若保监局发现某些事宜(例如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事宜)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保监局会发出通函指出常见的不足之处,并提醒业界注意监管规定及/或期望保险中介人应符合的实践标准。为提高行业水准及促进市场发展,保监局会向保险经纪公司发出了通函 (只提供英文版本),指出在进行实地审查时发现的未完善之处,并提出多项在进行保险经纪业务时的良好经营手法的建议,鼓励公司加强内部监控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