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及相关网站
向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 注意事项
保险机构在履行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法定责任时,应参考联合财富情报组("财富情报组")于其网站提供的举报方法及意见,以及下列财富情报组的意见及观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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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SAFE方法
"SAFE"方法包括四个步骤:审查(Screen)、询问(Ask)、翻查(Find)及评估(Evaluate)。实施有效的方法识别及评估潜在可疑活动,有助保险机构收集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所需的资料。在制订识别及举报可疑交易的程序及方法时,保险机构可参考财富情报组所建议的SAFE方法。 -
以足够资料编撰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应包含各类资料及适当地详尽的细节,以给予财富情报组足够资料作分析及跟进之用,包括涉及保单的资料、通过客户尽职审查获得的资料、及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提供的解释。在报告中亦应标示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尤其是外国人)的姓氏及名字。
可疑交易报告内凡有任何失实资料,例如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出生日期及之前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的参考号码,均会令财富情报组花费更多时间审查及处理可疑交易报告。保险机构应小心编撰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应包括的资料的详情列于财富情报组网站“举报内容?”一栏。 -
使用可疑交易报告管理系统或标准设计的表格编撰及递交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管理系统(STREAMS)是一个协助接收、分析及发放可疑交易报告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应尽量使用可疑交易报告管理系统输入可疑交易报告的详情,因为该系统已包含所有栏位以编撰财富情报组所需的资料,以及此举能尽量减少它们要跟进财富情报组要求进一步资料的情况。此外,该系统提供上载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功能,免除了作出举报的机构要列印这些文件的复本以作呈交的需要。
同样地,保险机构亦可使用可于财富情报组网站下载的标准设计的表格编撰可疑交易报告,以便尽可能向财富情报组提供相关资料。 -
提供联络资料及替可疑交易报告编配参考编号
为方便财富情报组处理可疑交易报告及向作出举报的实体提出反馈意见,应在可疑交易报告内提供联络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电邮等联络资料。此外,保险机构亦应为每份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编配一个参考编号,使财富情报组就某可疑交易报告向作出举报的保险机构提出反馈意见时,能引述该参考编号。
保险机构亦应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它们呈交的可疑交易报告,就有关交易及所涉及人士或实体均载有准确及足够的资料,以及对触发举报责任的怀疑个案均作出合理地详尽的分析。保险机构应尽量在可疑交易报告中提供相关资料,以减少财富情报组要求它们进一步提供资料去进行分析及跟进的情况。